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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24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课程考核评价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考核,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加大数字化评价手段的应用,建立可操作、规范化的定量评价指标,明确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的构成,增强课程评价的可信度,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控,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管理,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健全学习过程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促进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

适用于理论课程的考核。

二、基本原则

课程考核要把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有机结合,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课程考核应以课堂为核心,形成课前、课中、课后全过程考核机制。课程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标准统一原则。承担同一门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应面向全部教学班制定统一的课程考核标准。

2.多元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覆盖课前、课中、课后学习的全过程,平时成绩考核可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线上资源学习、学科竞赛、课堂笔记、测验等内容,推行综合性考核评价。

3.定量评价原则。各项评价指标须给出可定量的考核标准,加强过程考核的可操作性,杜绝过程考核评价的随意性。

三、课程考核成绩的组成及比例

无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有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实验(上机)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课内实验(上机)成绩由任课教师按实验(上机)课实验报告、实操质量、动手能力、学习态度、团队意识等因素综合评定。

1.考试课

(1)无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

通识课、学科基础课:平时成绩比例占5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50%。

专业课:平时成绩比例占4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60%。

(2)有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

通识课、学科基础课:平时成绩与实验(上机)成绩占50%(两部分具体比例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在二级学院内部该类型课程保持统一标准),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50%。

专业课:平时成绩与实验(上机)成绩占40%(两部分具体比例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在二级学院内部该类型课程保持统一标准),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60%。

2.考查课

(1)无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

平时成绩比例占5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50%。

(2)有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

平时成绩与实验(上机)成绩占50%(两部分具体比例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在二级学院内部该类型课程保持统一标准),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50%。

四、平时成绩的构成及评定

学生平时成绩是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成绩应以百分制计,由任课教师依据学生的平时作业、课堂笔记、学科竞赛、线上学习、课堂表现、测验、辅导答疑等因素综合评定。

平时成绩由以下7项组成,其中第1-4项为必选项。平时成绩的构成项目和权重由课程组讨论确定。

1.平时作业

平时作业为教师课后布置给学生的与授课内容相关的问答、设计计算和分析讨论等题目,应从试题库选取,在班课平台布置。教师须科学合理的设计平时作业的形式、内容、次数和题量,并全部批阅后给出成绩。平时作业应占平时成绩的30-40%,平时作业每8学时至少布置1次,每次作业题目不少于3道。

2.课堂笔记

教师必须要求每位学生都有课堂学习笔记。课堂笔记应有专门的笔记本,学期中、学期末各检查1次,结课时由教师根据学生课堂笔记的质量综合评定并给出成绩。课堂笔记占平时成绩的20-30%。

3.学科竞赛

每门课程应关联1项校内学科竞赛,修读课程的全体学生须参加课程关联的学科竞赛,教师通过学生的赛前准备和竞赛结果综合评定并给出成绩。学科竞赛占平时成绩的20-30%。

4.线上资源学习

教师在线上班课中设置并发布视频/非视频资源学习、签到、作业、讨论、测试等课前、课中、课后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教师根据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平台”达成度和班课中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并给出成绩。线上资源学习成绩占平时成绩的20-30%。

5.课堂表现

课堂表现主要考核学生参与课堂互动及遵守纪律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回答问题的主动性、陈述观点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尽量给每个学生至少一次机会。教师应对每个学生课堂表现进行计分,教师应对课堂上积极互动、参加讨论的学生,在本项考核评分上予以侧重。

6.课内测验

课内测验是指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完成一部分内容之后进行的随堂测验,由学生集体答题,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

7.辅导答疑

教师每周组织辅导答疑,按学生参与辅导答疑的次数和效果评定该项成绩。

五、平时成绩的考核要求

1.每门课程需根据该管理办法制定课程考核实施细则,明确成绩构成及评定标准。任课教师在首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程的考核办法。

2.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需在《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教学日志》和班课平台上有详实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要有依据,真实准确,平时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应作为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

3.课堂秩序监控管理是任课教师的基本职责,全体教师务必认真履行。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对学情预警有风险的学生,要及时给予帮扶。

4.若学生对平时成绩有异议,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查证。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基础性的工作,全体任课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确保平时成绩的真实、准确、有效。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