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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在行动-兰科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2022-12-09

根据全省高校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兰科院教发〔2022〕109号文件,切实保障全校生师安全,更好地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工作,12月9日上午,由学校教学副校长殷学丽带队,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有关人员陪同对学校各类实验室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以实地走访的形式开展。检查过程中,检查领导小组深入实验实训室,排查了环境安全、危化品安全、气瓶安全、防火防盗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尤其关注细节问题,如灭火器、门窗、空调、墙体、冰箱、多媒体设备等都一一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每到一处,教务处都认真了解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消防设备和实验设备使用情况,大部分实验室卫生条件良好,物品摆放规整,台面整洁,使用记录完整,化学废弃物收集规范,用电规范,仪器维护和使用合理,《实验实训运行记录》和各类台账填写完整。但部分实验室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实验室灭火器标识未上墙,实验室内部分老旧标识未及时更换,实验室突发事故预案还需进一步完善,危化品的存放还需加强规范管理。

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成员对发现问题现场记录,与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交流,探讨整改方案,并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教务处李永强处长强调,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各项制度,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大型仪器和精密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充分保证我校实验教学和科研正常进行。

检查结束时,殷学丽副校长指出,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将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做好师生的安全宣传及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学校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意识,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做好实验室通风、消毒、防疫与安全自查工作,为师生开展教学、科研实验活动创造良好条件,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和校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