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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实验室、实训基地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3-03-29

一、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安全检查工作实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的管理专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实训基地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对所分管的实验室、实训基地、办公室及附属场所安全负责。

二、每次做实验、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维护仪器设备,保证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实验、实训完毕离开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对危险品、剧毒品、放射品必须有专用防护装置保管,确系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

三、实验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不得将大门、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配制。管理专员必须每日时常查看实验室、实训基地安全情况,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状况,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各教学单位要经常检查所属各实验室、实训基地的防火、防水、防腐蚀、防辐射等情况,做到定期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

五、节假日期间,各教学单位对各实验室、实训基地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六、学校定期检查所有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安全情况,每学期放假前对各实验室、实训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封闭门窗及出口,以确保假期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安全。

七、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安全必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知情不报,玩忽职守者,给予严肃处理,发现丢失,被盗等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隐瞒不服和私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