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科院2022年6月1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考核,建立可操作、规范化的定量评价指标,明确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的构成,增强课程评价的可信度,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控,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管理,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健全学习过程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促进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
二、基本原则
课程考核要把过程考核与结课考核有机结合,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课程考核应以课堂为核心,形成课中、课后、课外全过程、立体化考核机制。课程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同一教师或不同教师在不同教学班所讲授的同一门课,须建立统一的课程考核评价标准。
2.多样化原则。评价指标覆盖课中、课后、课外学生学习的全过程,平时成绩考核可包括但不限于作业、课堂考勤、课内测验、小论文、小课题、学科竞赛等内容,推行综合性考核评价。
3.定量性原则。各项评价指标须给出可定量的考核标准,加强过程考核的可操作性,杜绝过程考核评价的随意性。
三、课程考核成绩的组成及比例
无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有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实验(上机)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课内实验(上机)成绩由任课教师按实验(上机)课考勤、实验报告、实操质量、动手能力、学习态度、团队意识等因素综合评定。
1.考试课
(1)无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
通识课、学科基础课:平时成绩比例占5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50%。
专业课:平时成绩比例占4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60%。
(2)有课内实验(上机)的课程
通识课、学科基础课:平时成绩与实验(上机)成绩占50%(两部分具体比例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50%。
专业课:平时成绩与实验(上机)成绩占40%(两部分具体比例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60%。
2.考查课
平时成绩比例占5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50%。若考查课有课内实验(上机),则参照有课内实验(上机)的情况,平时成绩与实验(上机)成绩占50%(两部分具体比例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平时成绩的构成及评定
学生平时成绩是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成绩应以百分制计,由任课教师依据学生的平时作业、课堂笔记、课堂考勤、期中考试、课堂表现、课内测验、辅导答疑、课外阅读报告、参加科创活动等因素综合评定。
平时成绩由以下1~7项中的至少4项组成,1~3为必选项,若有4,则为必选项;8为附加项。
1.平时作业
平时作业为教师课后布置给学生的与授课内容相关的问答、设计计算和分析讨论等题目。教师须科学合理的设计平时作业的形式、内容、次数和题量,并全部批阅后给出成绩。平时作业应占平时成绩的30~40%,平时作业每8学时至少布置1次作业,每次作业题目不少于3道。教师需保留2次以上全体学生的平时作业,以备成绩复核。
2.课堂笔记
教师必须要求每位学生都有课堂学习笔记。课堂笔记应有专门的笔记本,结课时由教师根据学生课堂笔记的质量综合评定并给出成绩。课堂笔记占平时成绩的20~30%,教师每12学时至少检查1次课堂笔记。
3.课堂考勤
学生上课出勤占平时成绩的10%。教师须每6学时至少考勤1次,在课程前期和节假日前后等特殊时段需每次课考勤。缺勤次数超过规定的,依据《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4.期中考试
期中考试成绩占平时成绩的15~20%。
5.课堂表现
课堂表现主要考核学生参与课堂互动及遵守纪律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回答问题的主动性、陈述观点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尽量给每个学生至少一次机会。教师应对每个学生课堂表现进行计分,教师应对课堂上积极互动、参加讨论的学生,在本项考核评分上予以侧重。
6.课内测验
课内测验是指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完成一部分内容之后进行的随堂测验,由学生集体答题,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
7.辅导答疑
教师须至少每周辅导答疑一次,按学生参与辅导答疑的次数进行考核,教师依据学生参与答疑的次数评定该项成绩。
8.附加分
学生撰写与课程相关的论文并以第一作者发表、参加与课程相关的科创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其平时成绩(折算前)酌情给予5~10分。
五、平时成绩的考核要求
1.任课教师须在首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成绩的考核办法,包括平时成绩考核的项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评定办法。
2.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需在《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教学日志》上有详实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须依据合理、要真实准确,平时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应作为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
3.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管理是任课教师的基本职责,全体教师务必认真履行。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评定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告。
4.若学生对平时成绩有异议,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查证。
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基础性的工作,全体任课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确保平时成绩的真实、准确、有效。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其它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