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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考试证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27

(兰科院2022年6月1日修订)

第一条为促进学风、考风建设,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学生进入考场必须持本办法规定的身份证明,其它任何证件不能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证件指进入考场所需的身份证明,包括:

1.居民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

2.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

3.临时准考证。

4.考试证件遗失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

第四条考生考试需携带双证即居民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和学生证(或一卡通)进入考场。

第五条身份证明管理

1.所持身份证明超过有效期的,按无证处理。其中临时准考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考试证件遗失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天。

2.所持身份证明剪角、破损字迹模糊不能辨认的,无论是否超过有效期,均按无证处理。

3.所持居民身份证号与准考证上身份证号因升位不一致的,出生日期前6位以及出生日期后两位都相同的,视为证明有效,否则视作与准考证上身份证号不一致。

4.居民身份证号与准考证上身份证号或姓名与准考证身份证号或姓名不一致的,需持有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考生像片并在像片一角盖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印章的,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原用姓名(或身份证号)、现用姓名(或身份证号)、两姓名(或身份证号)为同一人的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

5.居民身份证正在办理或换发中的,应办理临时身份证。因在考前遗失来不及办理的,需持兰州信息科技学院临时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6.需办理临时准考证,考生需携带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经学生处核实签章办理临时准考证的证明,考生持证明到教务处考务岗经核实准确无误后办理临时准考证,并将学生处出具的证明存档。

7.临考时证件遗失的,考生经总监考审核同意并与考点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后持承诺书方可进入考场。但必须在本次考试结束后3日内及时补办兰州信息科技学院临时准考证,未及时办理临时准考证者不再允许参加后续的各门课程考试。

第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