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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教学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29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资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资料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逐步实现教学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系统地记载教学工作的信息,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资料的管理

教学资料包括学生的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验(训)、实习报告等。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各类教学资料接收、分类、整理、登记、保管和提供利用。

保管期限和保密期限已满的教学资料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后处理。

二、教学资料的归档要求

1.试卷

试卷包括期中试卷、期末试卷、补考试卷、重新学习试卷、毕业清考试卷等。

(1)期中、期末试卷以考试课程分班级装订,按编号顺序归档。

(2)补考、重新学习试卷以考试课程分考场装入考试袋,考试袋按编号顺序归档。

(3)毕业清考试卷以考试课程进行装订后存入资料库。

2.毕业设计(论文)

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盒进行编号,按编号顺序归档。

3.课程设计、实习报告

课程设计、实习报告按课程分班级进行编号,按编号顺序归档。

4.实验(训)报告

实验(训)报告按课程分班级装入资料盒,对资料盒进行编号,按编号顺序归档。

三、教学资料的编号

1.试卷编号:2013-2014-2-XXXX

说明:2013-2014表示学年度,2表示第二学期(春季学期),XXXX表示编码。

2.试卷袋编号为:2013-2014-2-XXXX

说明:2013-2014表示学年度,2表示第二学期(春季学期),XXXX表示编码。

3.毕业设计(论文)编号:2013-2014-2-04-1-4-XX

说明2013-2014表示学年度,2表示第二学期(春季学期),04表示4号密集架,1-4表示第一列第四格,XX表示资料顺序号。

4.课程设计、实习报告编号:2013-2014-2-05-1-4-XX

说明2013-2014表示学年度,2表示第二学期(春季学期),05表示5号密集架,1-4表示第一列第四格,XX表示资料顺序号。

5.实验(训)报告编号:2013-2014-2-04-1-4-XX

说明2013-2014表示学年度,2表示第二学期(春季学期),04表示4号密集架,1-4表示第一列第四格,XX表示资料顺序号。

四、教学资料的保存期限

每届学生的考试试卷在学生毕业5年后销毁。

课程设计、实验(训)、实习报告在学生毕业5年后销毁。

毕业设计(论文)在学生毕业5年后销毁。

五、教学资料的留存

各类教学资料应择优留存,需要销毁的资料应造册登记。

1.期末考试试卷按课程名称留存,同一门课程留存一本。期中、补考、重新学习、毕业清考试卷不再留存。

2.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验(训)、实习报告按课程名称分专业留存,按班级人数的10%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