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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28

为加强课程设计实践教学环节,规范我校的教学管理,提高育人质量,特制定本科生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计教学基本要求

1.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3)通过课程设计实践,训练并提高学生在查阅设计资料、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运用标准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

2.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

课程设计课题的选定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加强学生基本功训练,尽量与生产实际相联系,并与学生己有的基础知识相适应,缩短理论与实践的差距。

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指导教师因材施教相结合,从严要求,教书育人。

3.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生效。

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题目。

(2)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

(3)工作量。

(4)工作计划。

(5)指导教师与教研室主任签字。

课程设计任务书的格式因课程设计类型、课程不同而不同,具体格式由指导各门课程设计的教研室负责制定。纸幅大小为16开纸,封面全院统一格式。

课程设计任务书装订于设计计算说明书封面之后,目录页之前。

4.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

对工程设计类的课程设计,一般要完成AO正式装配图1张,Al装配图或零件图1张,设计计算说明书1份(不少于10000字)。

二、课程设计选题

1.选题要求

(1)课程设计题目应当满足该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其深度和广度应根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决定,课程设计的题目应尽可能有实用的工程背景。

(2)课程设计的内容应紧密结合课程的性质,尽量覆盖本课程教学主要内容,满足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要求,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3)课程设计的内容应该有理论根据,符合生产实际情况,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同类产品可供设计时参考。

(4)课程设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经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2.课程设计题目

课程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教研室主任审定。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但必须报指导教师及教研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习态度

(1)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有错必改、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对有抄袭他人设计图纸(说明书)或找他人代画设计图纸、代写说明书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积极培养创新意识和工程意识。

(3)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概念清楚,设计计算正确,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绘图符合国家标准,说明书撰写规范。

2.学习纪律

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课程设计,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而擅自不出勤者,均按旷课论处。

3.公共道德

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教室整洁、卫生、文明、安静。严禁在设计教室内打闹、嬉戏、下棋、听音乐和吸烟。

四、课程设计教学检查

l.平时检查

整个课程设计进行过程,指导教师都要随时对学生的课程设计工作进行情况和设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教研室和学生办公室汇报。

2.答辩检查

在答辩期间教务处要组织检查组深入到答辩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要点有:

(1)检查学生是否按设计任务书完成全部工作。

(2)仔细审查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合格,实验结果和程序运行是否正确。

(3)仔细审查设计计算说明书撰写是否规范。

(4)检查指导教师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5)检查答辩组织与答辩过程是否规范,检查学生的答辩质量。

检查后检查组要写出检查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一份存各教学单位,一份存教务处资料室,对这期课程设计做出客观评价,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指出改进完善的方向,要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特别要对课程设计的教学管理进行总结。

五、课程设计计算说明书撰写规范

课程设计的说明书要求简洁、通顺、计算正确,图纸表达内容完整、清楚、规范。

1.说明书的格式

说明书必须手写,要用统一的课程设计用纸,用黑或兰墨水工整书写。

2.说明书的结构及要求

(1)封面(由学院统一格式〉

封面包括:题目、系别、班级、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签字及时间(年、月、日)

(2)任务书(由指导教师按照教务处要求下发)

(3)摘要

摘要是说明书内容的简短陈述,一般不超过400字。关键词应为反映说明书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一般为5个左右,一定要在摘要中出现。

(4)目录

目录要层次清晰,要给出标题及页次,目录的最后一项是无序号的”参考文献资料”。

(5)正文

正文应按目录中编排的章节依次撰写要求计算正确,论述清楚,语言通顺,插图简明,书写整洁,文中的图、表不能徒手绘制。

(6)参考文献(资料)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真正阅读过和运用过的,文献按照在正文中的出现顺序排列。

各类文献的书写格式如下:

a.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作者名·书名·(版次)·出版单位,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b.翻译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作者名·书名·译者·(版次)出版单位,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c.期刊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作者名·文集名·期刊名·年,卷(期):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六、课程设计答辩

答辩是课程设计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通过答辩可使学生进一步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搞清尚未弄懂的、不甚理解的或未曾考虑到的问题,从而取得更大的收获,圆满地达到课程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l.答辩资格

按计划完成课程设计任务,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并在其设计图纸、说明书或论文等文件上签字者,方可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2.答辩小组组成

课程设计答辩小组由2-3名的教师组成,由承担课程设计的教研室负责组织。

3.答辩

课程设计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

答辩前,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学生的课程设计资料,为答辩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设计的主要内容(约5分钟),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约15分钟。

答辩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4.课程设计成绩评定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会议,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确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课程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两部分评分组成,两部分的权重由各教研室自行制定。

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答辩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进行重新学习。

七、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的资格

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独立承担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课程设计进行前,指导教师应当认真指导选题,所选课题覆盖面宽,典型性强,能够起到训练作用。

(2)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指导教师应当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辅导,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4)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资料与文件,确认学生的答辩资格。

(5)参加答辩和学生的成绩评定工作。指导教师应当客观地评价学生的成绩,根据学生的设计成果和回答问题情况进行全面评定。

(6)撰写指导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7)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在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按班级收齐交教务处资料库保管。

3.指导时间

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在指导课程设计期间,一般不应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则必须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院长批准,并委托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八、各教学单位工作

1.审定课程设计题目任务书和安排指导教师。

2.组织课程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3.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4.认真进行课程设计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