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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7

各教学单位:

为了彻底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证寒假期间学校各实验室的安全,杜绝管道漏水、火灾、偷盗、电器故障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请各部门在2020年1月11日下班之前组织专人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对实验室的水、电、气、暖、门窗及电器、压力容器、加热设施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实验设备的水、电、气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修后期管理处,杜绝安全事故。

二、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制度。各教学单位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并在各实验室安排具体安全责任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周至少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各实验室要在门外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证安全责任人24小时开机。

三、放假前各实验室务必要关闭水阀、电源,锁好门窗,贴好封条,做好实验室防盗工作。寒假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实验室的,由相关教学单位出具纸质情况说明,交教务处备案。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实验过程中禁止实验人员离开,禁止使用明火(实验必需的除外),禁止在实验室中使用电暖器等大功率违章电器,禁止在实验室内做饭、留宿,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各部门按以上要求进行自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报修,并于2020年1月11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报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于本周六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彻底检查。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工作要通知落实到每一个实验室和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