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9

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动态,及时查找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教学的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第13-14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3周~14周,即11月19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共2周。

二、期中教学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部门教学工作运行状况,检查培养目标实现情况、教学质量保证和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可以及时、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发扬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改进方向,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期中教学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

1.教学进程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检查教学目标达到的程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效果及存在问题。

2.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课堂教学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重点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效果。

3.教学秩序与教学活动情况:任课教师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研究、学术活动进展等。

4.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态度和教书育人情况。

5.教学管理和为教学服务方面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6.学生学习目的、学习制度及学习成绩等情况,对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对策和改进意见。

(二)检查内容

1.教师上课秩序检查。各单位需提供教学周报检查记录及其他相关记录等。

2.理论课的教学情况。检查理论课“六位一体”的执行情况,课程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及批改等情况。

3.各单位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传、帮、带”情况,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授课的质量监控情况,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采取的有关措施,教研室主任听课情况。各单位需提供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指导报告、教研室主任的听课记录、评课记录等材料。

4. 教风情况。各单位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供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反馈意见等书面材料。

5. 单位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包括教学进程计划、课程教学大纲、部门制度建设、学科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计划、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等教学基础资料存档情况。

四、期中教学检查步骤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必须深入广泛开展,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检查步骤主要有:

1. 部门自检阶段(第13周)。

各单位根据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检。

2.专家抽检阶段(第14周)。

教务处、督导专家分别对各单位进行抽查,实地查看各种相关材料。

3. 总结通报阶段(第14周)。

召开学校教学工作例会,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由主管教学校长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通报。

各单位要认真、详细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期中教学运行检查汇总表》(见附件),系(室)主任汇总、签字,各单位负责人审核。

五、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及说明

为了确保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检查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个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保证教学质量的常规性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希望全体任课教师及同学能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3.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一学期的教学成果也主要看前半期对教学工作的计划、安排及执行的状况,因此期中教学检查的结果将作为部门、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常态化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希望各单位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处理好检查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薄弱环节,提升教风学风,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