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因学校机构设置发生了变化,对修订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现对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相关事宜进行补充要求与说明如下。
一、课程编号构成要素
课程编号由八位数字组成(ABCDEFGH),具体如下:
1.第一位数字为课程类别代号
1-通识教育课 2-学科基础课
3-专业课
2.第二位数字为课程性质代号
1-必修课 2-选修课
3-跨学科选修课
0-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3.第三、四位数字为开课单位代号
01-机电工程学院 02-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03-信息工程学院 04-土木工程学院
05-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 06-经济管理学院
07-外国语学院 08-通识教育中心
09-工程训练中心 10-学生处
11-教务处 12-招生就业处
13-创新创业学院
4.第五、六位数字为系(部)及教研室代号(也是开课教研室代号)
01-机械设计制造系 02-机械电子工程系
03-汽车与动力工程系 04-电气工程系
05-自动化系 06-电子工程系
07-计算机系 08-物联网工程系
09-建筑工程系 10-测绘工程系
11-工程管理系 12-材料工程系
13-化工工程系 14-食品科学系
15-财务管理系 16-商贸系
17-英语系 18-公共英语教研室
19-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20-数学教研室
21-物理教研室 22-体育教研室
23-素质教研室 24-工程基础训练部
25-数字化训练部 26-电气自动化训练部
2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8-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00-其他
5.第七、八位数字为课程在开课部门的课程序号,由教研室自行决定(从01开始)。
二、课程编号含义图示
A B CD EF G H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开课部门 开课教研室 课程序号
三、课程代码编制说明
1.通识教育课程由基础课教学部统一编码(计算机技术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机械工程导论、工程基础训练、军事理论与训练、公益劳动等由开课部门编码)。
2.课程代码是学生选课唯一标识,执行计划中的每门课程有且仅有一个课程代码,代码没有重复。如果课程停开,相关课程编码也不再使用;如果有新的课程添加,则在相应专业增加流水号,以确保新增编码的唯一性。
3.属于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教学要求、学分相同),名称要相同且使用相同的课程代码,教学要求、课程性质(选修、必修)不同则为不同课程,并使用不同的课程代码。
4.课程内的课程实验、实训不单独编写课程代码;独立的集中
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课程,按单独课程编写代码。
5.课程名称一经确定,使用中不可随意变动,也不能使用简称或缩写,要规范使用。
四、修订完成时间
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定稿。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2019年3月5日教务处教学工作例会上对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的安排与要求,确保质量,按时完成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