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兰科院发〔2022〕13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对张海玲等149名学生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材料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洁
联系电话:0931-2861787
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张海玲等149名同学非课程类学分认定与转换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